“我知道人性的黑暗,你知道吗?我知道人类的黑暗。人世间的人都是鬼,他的骨子里面都是很坏的,人世间有很多人骨子里面很坏。他们因为渴望着用信仰,利用宗教,去为他们的人格服务,在人世间骗取人们的资金,所以我每次讲到让人们去弘法的时候,这些恶毒的灵魂就会想:你终于,终于你暴露出了你魔鬼的一面了,终于你,讲了这么多年的法,暴露出来说是你要让人们弘法——弘法不就是给你印书吗?不就是为了给那些弘法的人资金吗?你看,你现在就终于向人世间伸出贪婪之手了吧?

 

我告诉你,我的教法当中禁止现金交流的。不要说是我见不到钱,其他的任何人都见不到你的一分钱的。你们的弘法,是你的灵魂、你的信仰,跟‘祂’之间的事情,跟我没有关系。我是给你们讲解方程式的人,我是告诉你们因果律怎么运行的人,我不会跟你们进行这种福德和功德的买卖的,我不会的。我只是讲法的人,我不是教主,我不需要你们的供养。

 

你们的弘法,你们的功德的行为,是你们的虔诚心和你们弘法的行为,与‘祂’之间的关系。我只是将‘祂’的标准讲出来,你们去履行而已,我终生不会接触到你们的一分钱。所以说那些恶毒揣测我的一些灵魂,这些心,你们敢这么说我,就证明你们有承担说我的这个结果的、这个报应的这种信心。你们尽管说,我相信因果。

 

我从来不诅咒任何人的,没有人会诅咒别人的时候,先把自己诅咒到地狱里面去。你们看我写那个《对赌》呀,你们看我写那个《立即生效》,我说:如果我要是不是一个宣说释迦牟尼佛正法眼藏的人,我下无间地狱;如果我在人世间形成宗教,贪财敛色,我下无间地狱;如果我不是一个纯正的修行的人,我的灵魂没有仰望十方诸佛,而是开始觊觎人世间,对于人世间的名利财富形成了兴趣,我下无间地狱。这个是我给十方诸佛的承诺,我是终身的修行者,我不是一个人世间的教主,更不是邪教。

 

反过来讲,如果我是我所说的这样的清白的、无私的、公正的、坦荡的灵魂,是个真正的正法修行者,你说我是魔鬼,你说我是邪教,你下无间地狱。你既然敢说,你就一定敢于承担自己说的后果。这是我告诉你们的,就说是所有的人的一句话。面对信仰,我是用我的生命去履行的;面对信仰,我是用我的生命,在恪守着我的纯洁和我的戒律。你敢污蔑我的信仰,你敢玷污我的信仰和践踏我的虔诚心,我是愿意用我的命来跟你赌的。

 

如果你是对的,你说我是魔鬼,你说我是邪教,你说我是一个骗财骗色的人,如果我真是,我下无间地狱。那你是立了大功了,你真立了大功了,你救了无数人的生命,你救了无数人的信仰。如果说我不是,你敢说这句话,你下无间地狱。这个赌注很公平的。

 

因为我不是,就意味着我是一个宣说如来正法的、堂堂正正的、俯仰无愧的、问心无愧的、清白的修行者。你污蔑一个正法修行者,本身这个灵魂是要背负无尽的业障的。更何况这个修行者宣传的是、宣扬的是,释迦牟尼佛、十方诸佛的正法眼藏,是佛法再一次在人世间振兴的希望。你诽谤这个修行者,等于诽谤十方如来,等于诽谤释迦牟尼佛,等于诽谤过去未来一切诸佛的第一义真理智慧,你一定会下无间地狱。

 

所以说,当你们在诽谤我、污蔑我、仇恨我的时候,我希望你们记住我这句话:你,一定会为自己所说的话,付出责任,请你想好。我是为自己说的每一句话负责任的。如果我错了,如果我是你们嘴里面、心里面的骗子邪教,我下无间地狱;如果我不是,你说我是魔鬼,是邪教,是属于天魔外道,你下无间地狱。这个赌注很公平的,好吧?

 

我是用我的命在修行的人,你敢污蔑我的信仰,等于践踏我的灵魂和我的生命,那么我跟你是不死不休的,我是不死不休的。我这句话,是在十方诸佛面前,是在释迦牟尼佛面前,发下的誓愿,发下的誓言,谁都逃不过,谁都躲不过去的。

 

如果我的良心不清白,如果我的信仰不清白,如果我讲的法义不究竟、不透彻,不是释迦牟尼佛讲的、所说的,如来第一心印、第一义谛,我一定会下无间地狱的——是无间地狱,不是地狱啊,无间地狱出不来的。

 

如果我是释迦牟尼佛所说的第一义的正法眼藏,如果我是一个清白的、端正的、俯仰无愧、问心无愧的、堂堂正正的正法修行者,在人世间替十方诸佛,宣扬如来第一义正法眼藏,你污蔑我是外道、是邪教、是魔鬼,你要背负着诽谤十方诸佛的罪责,你的灵魂也一定会下无间地狱。

 

因为主持这场赌局的,是释迦牟尼佛,以及十方如来,在祂们之内,过去未来都在当下的。今天我发了这个誓言,我和你,永远无处可逃、无路可逃。这个誓言不论你承认不承认,只要你说出口,对我进行诽谤之后,这个赌注就已经生效了。要么是我下无间地狱,要么是你下无间地狱,没有人能逃得过,这个誓言无法撤销。这个是我在佛前,十方诸佛面前,释迦牟尼佛面前,发下的誓言和赌咒,没有人能逃得过去,没有人能够撤销,这个誓言无法撤销的。

 

只有两种结果:我死,要么你死——很公平,如果说是我是魔鬼,我下无间地狱;如果我不是,你入无间狱。这个是我再三重复的,我这绝不是为了恐吓谁,因为我也很害怕无间地狱,你知道吗?我也很怕的,因为我能看得到。你们看不到,无所谓的,我能看得到。

 

所以我敢发这个誓言,就证明了,我是愿意为我的信仰去死的人,我是真正地为着我的信仰,可以去粉身碎骨,去抛头颅洒热血的人,我是愿意为着释迦牟尼佛的第一义谛,为着十方如来的庄严智慧和慈悲,去粉身碎骨的人,我是以一个必死的心,在履行着我的信仰的人。所以我才能俯仰无愧,所以我才有胆量,跟所有诅咒我的人、污蔑我的人,进行对赌。要么我死,要么,你们要付出代价。这个代价不是人世间的代价,而是你们灵魂永远未来的代价。

 

要么你们是因为扳倒了我,因为我是‘魔鬼’嘛,而具备了成佛的资格;要么就是你们,因为诽谤了一个正法修行者,而造就了下无间地狱的因,在你们这具身体死亡之后,将会势不可挡地进入到了因果的漩涡当中去。因为这个誓言是无法撤销的,他是在十方诸佛的证明之下,无法撤销,无法躲避,无法抵赖,一定会兑现。”——爱的温暖《皇帝(下)》2025-06-03

 

“修行者终生宣说如来‘第一义谛’。

而不宣说,宗教信徒喜欢的‘福报获得’。

 

若修行者,违背如来究竟义,

宣说‘二元相对法’,歪曲佛义,我心甘情愿下无间地狱。

 

《诸法无行经》中曾记载:文殊菩萨曾为出家僧人,因为秉持‘顽空见’,污蔑同时代的一位高僧所说‘贪嗔痴即道’的法门为邪教,因为诽谤圣贤,死后灵魂堕落大地狱,百千亿那由他劫,于大地狱受诸苦毒;从地狱出,七十四万世常被诽谤,若干百千劫乃至不闻佛之名字;自是已后还得值佛,出家学道而无志乐,于六十三万世常反道入俗;亦以业障余罪故,于若干百千世诸根闇钝。

 

因无明心,一时兴起对真理的污蔑,

导致灵魂长久不堪忍受的灾难苦果。

这类事情在历史上屡见不鲜。

 

出于慈悲心,不愿无明众生,因为愚痴犯下诽谤真理的罪过。

在此特与众生,一起在释迦牟尼佛、十方诸佛座下郑重起誓:

 

修行者,终生宣说如来第一义谛。

修行者,所说为如来‘正法眼藏’。

若修行者所说非佛法,我则是断人法身慧命。

修行者,理所应当下无间地狱。

若修行者所说,确是如来正法。

若修行者践行,是‘正法眼藏’。

 

那么,污蔑修行者为邪教之人。

或否定修行者所说为佛法之人。

 

就要与我接受同等的,誓言因果。

我所说若非佛法,我下无间地狱。

我所说若是正法,你下无间地狱。

 

这是郑重庄严的誓言。

这是真实不虚的誓言。

这是必定兑现的誓言。

 

我将自己全部的身家性命,供奉在如来祭坛上。

以生命全部的未来做赌注,以此戒律约束身心。

 

在释迦牟尼佛前发下的誓愿,有十方诸佛予以作证。

此赌咒形成的结果,虽历经千百万劫依旧有效。

永远追随起誓的双方灵魂,永生永世如影随形。

 

此刻起,今后若有恶人,因内心阴暗嫉妒口出狂言,诽谤修行者所说真理为邪教,话音出口赌咒生效;这绝非恶意诅咒,而是严肃公正,对起誓者双方绝对公平的赌咒;请十方诸佛作证,若修行者实属邪教,曲解佛义祸乱人间,我心甘情愿下地狱;如修行者所说是如来究竟义,是救赎众生法身慧命,如修行者身心清白,品行端正,那么,这些心怀叵测,恶意中伤的人,就是破坏佛法,阻断人类灵魂解脱的正道,那么他们也理所应当,承受诽谤真理的恶果,经受无间地狱的累劫业报。

 

请十方三世诸佛,为修行者所发的誓言作证。

任何人,对真理恶意诽谤的刹那间,此赌咒即刻生效。

 

无论你以任何借口来污蔑、攻击修行者所说佛法。

我绝不会进行辩解。

因为这不是辩论真理,而是,灵魂对究竟义的誓言。

修行者,与诽谤之人,必定有一个灵魂下无间地狱。

誓言既起,无须赘言,我们让因果检验灵魂的清白。

 

这是在诸佛如来面前发的誓言,因为此誓言关乎真理与灵魂永恒。

因此,此誓言必定会兑现;因此,赌咒形成的因果,会持续无限。

人生很短暂,弹指一挥间人生就走到了生命尽头。

在佛前起誓的双方,很快会亲身品味因果的兑现。

让我们拭目以待,随着时间的流逝,看这份誓言会兑现出何种结果?”——《立即生效》2023-03-21

 

“心外无物,唯爱是心。”

 

一切荣耀皆归属圣光如来。

 

“苦中无我,唯有真理慈悲。”

 

“信仰一定是跟生命挂在一起的。”(爱的温暖《时间》2024-02-12)

 

“神是爱,上主是爱,我是爱。”

 

“我不是这具身体,也不是认知心意的自己。”(爱的温暖《降临(上)》2024-08-15)

 

带着上主的爱,去接纳恐惧,去宽恕恐惧。

 

“诸行无常,诸法无我,涅槃寂静。”

 

五体投地叩拜圣光如来怜悯救赎!

 

老师:祝福你。

 

老师:这一篇文章,大家收藏好,以后遇到诋毁、辱骂、诽谤真理的鬼,就发给此人看,他看了后是什么态度无关紧要,紧要的是他要知道,灵魂已经与我进行了公开的对赌,包括网络上的诽谤文章后面,都要跟帖这一篇文章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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